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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315 | 上海公布首例虚拟货币传销案 各地公安有望加大打击力度

imtoken新版本下载 2023-01-28 0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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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梳理近年来我国各地公安侦查的虚拟货币案件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公安机关经常立案侦查的犯罪行为。

文字 | 董玉佳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今天下午,上海市公安局正式披露,近日破获上海市首例利用虚拟货币进行网络传销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人,涉案金额逾亿元。

2017年以来,我国监管部门不断升级清理虚拟货币交易和ICO活动的措施,打击力度也颇为有效。 但打压之下,部分虚拟货币乱象仍在由地转为地。

比如盘古社区代币FIST,近期暴跌20倍,从40美元跌至2美元左右; 其另一种虚拟货币OSK从800美元跌至最低30美元,跌幅高达96%。 据悉,资金池一夜之间被卷走8亿元。

事实上,我国对虚拟货币等新兴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虚拟货币交易被纳入新的非法集资行为。

《区块链日报》梳理近年来我国各地公安侦查的虚拟货币案件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罪诈骗罪是公安机关经常立案侦查的犯罪行为。

暴力拉扯的盘古社区

“盘古社区的交易方式是典型的非法集资行为。” 北京德衡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刘洋向《区块链日报》记者分析。

刘洋进一步解释说,盘古社区最先购买了大量废弃的国外项目,共计10000块。 波场币的交易对,然后通过虚假交易把币价拉到很高的水平。

“盘古社区然后在自己开发的交易所拆分币,相当于稀释了,拉低了单币的价格。”

刘洋指出,项目方并没有直接从募集参与者手中拿钱,而是通过这种方式抬高币价,通过广泛宣传吸引人入场,然后逐步出货。它最初持有的货币。 “本质上是利用敲门砖的方式,将募集参与者的钱拿到项目方手中,实现套利。因此,盘古社区的方式本质上是一种非法集资行为。”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虚拟货币交易被纳入新的非法集资行为。

刘洋表示,新司法解释适用于《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前发生的案件,即2021年3月1日前发生的案件。因此,对于盘古界的案件,新司法解释可以适用用于追究相关人员非法集资的刑事责任。

记者注意到,在暴跌的前一天,有一张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署名的警方通报截图称,“盘古社区的莫达等人被淮警查处”。 '安市公安局,已被抓获。” 记者分别致电淮安市公安局和涟水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回复称“目前还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以官方通知为准”。

目前,盘古社区核心人员下落不明,但网络上流传着大量“盘古社区受害者维权”相关视频和声音。

在盘古社区官方交流群中,记者看到,仍有工作人员发帖呼吁“团结一致,不内耗,一起传教,村里团结”。 也有用户跟进,表示相信未来社区的代币会持续上涨。

同时,社区每天通过腾讯会议进行“盘古核心例会”。 记者试图获得盘古社区的回应,截至发稿未果。

虚拟货币案件呈上升趋势

据区块链安全公司PeckShield发布的《2021年数字货币反洗钱与DeFi行业安全报告》显示,2021年涉及虚拟货币的诈骗事件数量同比增长33%。 2019年共发生20起欺诈事件,2020年为151起,2021年为201起。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以“虚拟货币”、“区块链”为名吸纳资金的案例越来越多。

“这与虚拟货币本身的去中心化、无边界、匿名、无需KYC等特性有关。” PeckShield在接受《区块链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最近元宇宙、NFT等热点的结合,利用公众知识盲点,夸大高收益炒作的案例越来越多,并借机吸纳公款。”

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发生在2018年,涉案金额超过400亿元。 根据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盐城中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2018年初,被告人拟以区块链名义搭建PlusToken平台,并进行传销活动。

该平台APP于当年5月1日正式上线,成立最高营销团队盛世联盟社区,通过微信群、网络、不定期会议、演唱会、旅游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截至事发时,PlusToken注册会员账户数已达269.3万个,最高等级3293级。

2020年11月下旬,该案终审判决结果公布。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涉案15人有期徒刑2年至11年不等。 事实清楚,定罪量刑适当。 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陈波、丁赞清等14人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2年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2万元至600万元不等。

刘洋指出,从本质上讲,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具有以下特点:静态收入(持币赚取利息)叠加动态收入(领导群众、发展线下),同时根据一定的水平和团队。 这些特征是显而易见的。 它不同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构成犯罪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有违法性、公开性、引诱性和社会性。

“在非法集资案件中,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受害人,所有参与者在法律上都被称为集资参与者。” 刘洋强调。

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给募集资金造成损失的,由募集参与人承担——提高。

PeckShield还告诉记者,在虚拟货币相关案件中,“中老年人最容易上当受骗”。 此外,受害人追回资金难度很大,概率不高。

各地公安机关必将加大打击力度

今天是“315”,上海市公安局透露,近日侦破了上海首例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网络传销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人,涉案金额逾亿元。

调查发现,该网络平台以推广区块链技术、提供虚拟货币增值服务为名,以承诺高静态收益、发展线下双支付为诱饵,吸引用户加入。 平台存在期间,共发展会员账户6万余个,层级关系72层,涉案金额逾亿元。

事实上,近年来涉及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罪等。

2017年,江西省鹰潭市发生一起非法集资案。 根据本案刑事判决书,2017年2月,被告人冯某某、余某某设立鹰潭盈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余某为法定代表人。 公司通过建立网站平台,公开发行数字虚拟货币,收取数字虚拟货币交易手续费等方式盈利。

同年3月至5月,冯某某等人在公司搭建的“云网”网站等平台发布市场化交易平台等公告,承诺发行的数字货币将在一定时间内持续上涨并确保定期回购。 并以超募的方式先后发行了四种数字虚拟货币,吸引大众投资。

最终,本案四名被告人均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公安机关退还了举报笔录中156名投资人的投资损失; 查获的涉案违法所得已上缴国库。

2021年3月,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一起借用YunSM数字货币诈骗案。 官方消息称,吴某杰、朱某清等人以虚拟货币投资名义骗取8万余名筹款人2000余万元,还利用发展“挂钩者”等方式洗钱、转移骗取资金。

9月,景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洗钱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罪向景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记者注意到,具体的虚拟货币经营行为与刑法中的具体罪名和量刑之间的关系,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判断。 但从官方对近年来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表态和相关法院的判决来看,官方对虚拟货币炒作仍保持“零容忍”态度买卖比特币被外地公安立案,无意保护虚拟货币相关利益。货币。

“新司法解释为打击非法集资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了法律支持。以往,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认识不统一、罪名不统一、处罚不统一。” 刘洋告诉记者,非法集资案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极易影响社会稳定。 历来是司法机关的重点工作。

3月8日,在今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值得一提的是,公安部在2022年1月1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买卖比特币被外地公安立案,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清洁网络2021”专项行动工作中,共破获涉新案件259起。虚拟货币洗钱渠道。 ,共收集到超过110亿元的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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